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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News

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 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分类:新闻资讯
  • 作者:江苏国态环保集团-澳门新葡新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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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1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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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 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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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及建设、运行管理以及与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产废企业自建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设施

参照执行

二、总体要求

1.含重金属污泥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环境风险应可控。

2.设施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新建设施应避让优先保护类耕地集

中区域,并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3.应采用二次污染少、环境风险低、自动化程度高、节能降耗的工艺及设备。

三、入厂分析

01应结合含重金属污泥物理化学性质、综合利用工艺、综合利用产物和污染控制要求等,制定入厂接收标准,应包括目标回收

金属含量下限和污染物含量上限。

02应设置化验室,配备满足分析检测需要的检测能力,并制定检测方案,确定检测因子、方法及频次,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检

测规范要求。

03应对照入厂接收标准,对入厂的每批次含重金属污泥进行成分分析;应按照“一厂一档”方式建立危险废物电子数据库,数据保存

10 年以上。

四、贮    存

01应符合 GB 18597、HJ1276 和 HJ2025 的相关要求,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地面、导流槽应无积液。

02对接收的危险度物、次生固体陵物、综合利用产物进行分类、分区管理,贮存能力应满足稳定生产运行要求.

03危险陵物存放、配伍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防漏措施,装卸作业区域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漏措施。

04预处理车间、生产车间等非贮存设施不应作为含重金属污泥、次生固体废物等的贮存设施

五、工艺要求

1 火法冶炼

应制定综合利用进料标准,并进行配伍;应采用机械投料,并设置投料计量装置;应采用全密闭自动化传送设备输送物料;产生废

气处应配备气体收集处理装置。

2 火法冶炼

干化工段应选择闭路循环式干燥设备或间接式干燥设备;排渣宜采用水淬冷却工艺。

3 湿法回收

应采用地上式工艺装置;根据工艺控制要求安装工艺参数在线监控设备。

六、保护范围      

01熔炼炉等工业炉窑设备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及除尘措施,所在车间应设置环境集烟系统并进行处理。

02应对生产废水以及生产、装卸等污染区域的冲洗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等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级回用;应采取措

施防止事故状态下水污染物进入环境。

03次生固体废物应根据固体废物属性进行管理,利用处置过程应分析其中的重金属及磷元素对环境的影响,转移过程中应采取防

止渗滤液跑冒滴漏的措施。

04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

七、保护范围 

1.根据使用途径,提出包括作为产品管理、再生回用和定向利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特殊区域及行业禁入等四级管控要求。

1)除国家、地方许可外,综合利用产物不应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使用,也不应用作与人体直接接触

产品的替代原辅料,或流向饮用水、食品、药品、养殖及种植等相关领域。

2)按照产品管理的火法冶炼产物,除满足相应产品质量标准外,产品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有害成分含量不应超过被替代原料中

有害成分限值。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应采用“再生回用”或“定向利用”的方式,直接提供给使用其作

为替代原辅料的下游工业企业。

3)按照产品管理的湿法回收产品,除满足相应产品质量标准外,产品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铬、锰、钴、镍、铜、锌、银、镉、

钡、汞、铊、铅、砷、氟等有害成分含量应低于GB31573中相关限值,铍含量应低于GB 8978中相关限值,钒、硒等其他有

害成分不应超过被替代原料中有害成分限值。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在符合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再生回用”或“定向利用”

的方式,直接提供给使用其作为替代原辅料的下游工业企业。

4)不满足前述要求的情形,可按照HJ1091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在环境风险可接受前提下确定综合利用产物使用

行业及用途。

2.应定期对综合利用产物中的特征污染物或有害杂质进行采样监测。

3.应建立综合利用产物的台账记录制度,内容包括生产时间、名称、数量、流向等,并进行月度和年度汇总。

4.综合利用产物进入市场流通前,应制作、张贴综合利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按照产品管理时,还应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对

产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八、运行管理

一般要求

对规章制度、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应急预案、终止经营等内容均提出具体要求。

监测要求

企业应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对场址和设施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开展自行监测;同时对废水、雨水及烟气排放的

在线监测提出了要求。

信息公开

应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综合利用产物相关信息和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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